申请提交材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主表1份);
2.技术转让合同(副本)或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3.省级以上(含省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仅境内技术转让);
4.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仅境外技术转让);
5.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仅境外技术转让);
6.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7.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项目前提: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凡符合政策要求,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备案资料正确无误的均可实行所得税减免税备案,享受减免税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