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截止2012年11月申报系统版本为外贸企业V12.0版本。
通过税企OA登陆VPDN(登陆VPDN后)
前往外汇管理局网站申报 (外汇收支情况是报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
填写以下信息登录
机构代码 用户代码 用户密码
注意事项:收到外汇30日内网站提交后,携带纸制资料报人民银行。
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企业应实际业务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金额不超过等值50万美金的,可以不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