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left
网站地图 xml地图 联系我们
手机:15158192302 (24小时咨询)
 
许可证办理
 
  工程施工资质
  进出口权
  担保批文
  食品流通许可证
  医疗器械许可证
  其他许可证
 
 
 
 
 
 
  财务代理
 
 
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哪些情况下需要提供?
发布时间: 2011/12/31
 

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到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1)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典当、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或者自然人独资);
(4)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5)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管中发现和有关群众举报,涉及注册资本有问题,需进一步查实的企业。

提示注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一栏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不能以私章代替。

2.网上年检为申请人提供了以下便利:一是避免了企业往返奔波填报材料、排队等候、审核材料,真正实现了表格网上填,申请低成本,审核免等待;二是简化了申请手续,申请人只需进一个网站,填写一张表格,一门办理,就能一次办结;三是节省了申请人时间,申请人只需在网上填写申请资料,等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复后,即可到窗口办理,无需多次往返年检窗口。

 
 
版权所有:杭州正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杭州注册公司 滨江注册公司 杭州代理记帐